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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6 10:13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会内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推选,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 ...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2024-08-26 10:13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42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2022 年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就公司 2022 年授予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成就作出如下说明: 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下简称"《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 ...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8-26 10:13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39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衡设计集团华中总部(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总部") 为了满足建设华中总部研发中心项目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最高 7,000 万元的固 定资产贷款。公司拟为华中总部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保证金额 7,000 万元,担 保期限为七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华中总部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 币。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中衡设计集团华中总部(湖北)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为 0 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中总部提供担保风险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根据有关规定及谨慎性原则,本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衡设计集团华中总部(湖北)有限公司 ...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6 10: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楼 邮编:200041 电话:(+86)(21)5234 1668 传真:(+86)(21)5243 3320 电子信箱:grandallsh@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八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执业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开展核查工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6 10:13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44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 111 号中衡设计大厦四楼中庭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13 日 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6 10:13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楼 邮编:200041 电话:(+86)(21)5234 1668 传真:(+86)(21)5243 3320 电子信箱:grandallsh@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二〇二四年八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衡设计"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受中衡 设计的委托,本所律师对公司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 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义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7-10 11:07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义新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义新: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8310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9962340000 名 称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义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2024〕121号 主 题 词 经查,2024年4月17日你公司在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中标新闻《助力武汉市抢抓"低空经济"战 略性新兴产业赛道,中衡设计中标华中智能飞行器产业基地项目》,后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上涨,并两次触及 股价异动指标。公司分别于4月20日、4月23日、4月24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股票交易风 险提示性公告》以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均未就公司涉及"低空经济"概念 及上述中标新闻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和澄清,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董事会秘书胡义新未能对上述公告内 容准确把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情况负有主要责任。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 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 ...
关于对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4-07-09 12:2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163 号 关于对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中衡设计,A 股证 券代码:603017; 胡义新,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24 年 4 月 17 日,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主动通过其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助力武汉市抢 抓"低空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赛道,中衡设计中标华中智能飞行器 产业基地项目(一期)》文章,称公司中标华中智能飞行器产业基地 项目,但对于公司在上述项目中具体工作、中标金额、收入确认等 关键信息均未提及。上述信息发布后,多家媒体转载报道,市场将 公司列为"低空经济概念股",引发广泛关注。4 月 18 日-24 日,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5 个交易日涨停,由 7.71 元/股涨至 12.42 元/股, 涨幅为 61.09%,并于 4 月 19 日、4 月 23 日触及异常波动标准。 2024 年 4 月 24 日晚间,经监管督促,公司通过风险提示公告针 对媒体报道公司涉及"低空经济"概念的情况进行澄清,称在华中 智能飞行器产业 ...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07-09 11:28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36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依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 措施。你们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收 到本决定书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加强对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江苏证 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 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关于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4-06-07 08:47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 2024-035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星期 五 ) 下 午 14:00-15:00 ,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 度业绩说明会"。关于召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关于 召开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董事长、首席总建筑师冯正功先生,董事、总经理、 总工程师张谨女士,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