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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2024年半年报更新)
2024-09-13 11:4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四年九月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 发行保荐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接受石大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胜华新材""石大 胜华")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 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 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 除另有说明外,本发行保荐书所用简称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石大 ...
石大胜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更新)
2024-09-13 11:48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〇二四年九月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 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 其对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 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正文内容,并 ...
胜华新材(603026) - 2024 Q2 - 季度财报(更新)
2024-09-13 11:48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〇二四年九月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 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 其对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 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正文内容,并 ...
石大胜华:石大胜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30 09:22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24-064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21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1,405,694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0.164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 楼 A402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 ...
石大胜华:石大胜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8-30 09:2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石大胜华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 1. 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3.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等资料; 4.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会议文件。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 - 1 -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
石大胜华:石大胜华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8-30 09: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4-065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三) 上午 09:00-10:00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0 月 09 日(星期三) 至 10 月 15 日(星期 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 过公司邮箱 sdsh@sinodmc.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 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 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
胜华新材(603026)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9 09:56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26 公司简称: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 / 199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郭天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会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少山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敬 ...
石大胜华:石大胜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8-23 08:11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一、程序文件 1. 会议议程 2. 会议须知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 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请尽可能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登记参会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 登记参会的股东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全的, 工作人员可以拒绝其参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
胜华新材_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
2024-08-14 09:58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 意见落实函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4]第 ZG04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774 号"《关 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发行人会计师"或"会计师"作为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胜华新材""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会计师,对 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在本回复报告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 四舍五入所致。 1 间散 1 发行人 2023年1-9 月份收入同比下降 31.96%,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 91.86%。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竞争格局、不同产品市场供 需变化、主要客户变动、可比公司对比情况等,分析公司 2023 年业绩大幅下滑 的原因,说明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2)结合公司业绩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