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fu Technology(60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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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04-19 12:37
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西楼A1415-5室 (住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西楼A1415-5室 (住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持股数量增加,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致使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 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孚科技 603031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 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等规定,本报告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孚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 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孚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安孚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 ...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4-04-19 12:3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安孚能源 31.00%股权及亚锦科技 5%股份,标的资产 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涉及 需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 无法获得批准或注册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 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31.00% 股权,拟以安孚能源为实施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全体股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 5%的股份;同时,拟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安孚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2:3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 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 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31.00% 股权,拟以安孚能源为实施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全体股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 5%的股份;同时,拟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重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 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 情况如下: 因筹划重大资 ...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2:37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4 月 19 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安孚科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送达和通讯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柱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 出席董事 11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格众蓝")、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芳 ...
安孚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2024-04-19 12:3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 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31.00% 股权,拟以安孚能源为实施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全体股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 5%的股份;同时,拟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重组")。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进行了尽职调查,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 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作出 以下承诺: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 ...
安孚科技: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24-04-19 12:37
股票代码:603031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摘要 | 交易类型 | 项目 | 交易对方名称/姓名 | |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 | 购买安徽安孚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31.00%股权 | 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 | | 袁莉 | | | |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 | | | 张萍 | | | | 钱树良 | | |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 | | | (有限合伙) | |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以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为实施主体要约 |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 | 收购宁波亚锦电子科技 | | | | 股份有限公司 5.00%股份 | | | 募集配套资金 | 不超过 名特定对象 35 | | 二〇二四年四月 安孚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声明 一、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摘要内容的真 ...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安孚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4-04-19 12:3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公司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对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 措施,自初次论证分析本次交易方案时,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及时 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督促、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 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二)公司已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 登记和申报,编制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 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履行了相应的股票停牌、信息公告程序。停牌期间,公司密切关注事项的进 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 安徽 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8)。 (四)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获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原则性同意。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
2024-04-19 12:3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 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 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31.00% 股权,拟以安孚能源为实施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全体股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 5%的股份;同时,拟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进行了认 ...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4-04-19 12:37
3、上市公司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 审计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 机构; 5、上市公司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北京 第二分公司提供材料制作等服务。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 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31.00% 股权,拟以安孚能源为实施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全体股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 5%的股份;同时,拟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等规定,董事会现就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 ...
安孚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19 12:3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之 专项核查意见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 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31.00% 股权,拟以安孚能源为实施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全体股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 5%的股份;同时,拟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重组")。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 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 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