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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安孚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4-04-19 12:37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实质条件,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 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 公司进行审计、评估,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 参考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确保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4 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独立董事 4 名。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
安孚科技: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及前一个会计度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
2024-04-19 12:37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前一个会计度 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 目 录 | 、审计报告 | 1-4 | | --- | --- | | 二、已审公司财务报表 | | |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4 | | 3.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5 | | 4.母公司利润表 | 6 |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 7 |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7.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 | 9-10 | | 8.母公司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9.财务报表附注 | 13-88 |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_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om.gov.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 报告编码:京24VFK 审计报告 中证天通(2024) 证审字 21120013 号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财务报 表,包括 2022 ...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情形的说明
2024-04-19 12:3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袁莉、华芳集团有 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 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孚能源")31.00%股权,拟以安 孚能源为实施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亚锦科技")全体股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 5%的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 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 —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 ...
安孚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2:3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停牌。本次 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上证综合指数 (000001.SH)、万得电气部件与设备行业指数(882423.WI)波动情况如下: | 项目 | 停牌前 | 21 | 个交易日 | | 停牌前 | 1 | 个交易日 | | 涨跌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 | 年 2 | 月 8 | 日) | (2024 | 年 3 | 月 14 | 日) | | | 公司股价(元/股) | | | | 40.83 | | | 47.25 | | 15.72% | | 上证综合指数 (000001.SH) | | | | 2,865.90 | | | 3,038.23 | | 6.01% | | 万得电气部件与设备行 业指数(882423.WI) | | | | 5,976.87 | | | 6,799.45 | | 13.76% |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 | | ...
安孚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2:37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 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 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 ...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19 12:37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4-032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孚科技")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1%的股权,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要约收购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因本次交易中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部分交易对价,将导致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将对应取得公司新增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 ...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2024-04-19 12:37
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4-03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孚科技")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1%的股权,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要约收购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 ...
安孚科技: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平市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024-04-19 12:3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股票代码 :6030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平市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嘉禾北路1441号万星文化广场1幢407 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嘉禾北路1441号万星文化广场1幢407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 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 ...
安孚科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19 12:37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的专项核查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ANHUI CHENGYI LAW FIRM 地址:合肥市怀宁路 200 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 5 层 邮编:230022 致: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安孚科技"或"上市公司"、"公司")委托,指派司慧、张亘、陈家 伟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安孚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安孚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本专项核查意见。 如无特别说明,本专项核查意见使用的简称与《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
安孚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2:3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黄 涛 武逸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P A G 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 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袁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 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孚能源")31.00%股权,拟以安孚能源为实施主体以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亚锦科技")全 体股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 5%的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 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