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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10-15 08:31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 维护股东权益,正确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财 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 的受赠人用于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要加强捐赠的管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救助捐赠活 动,规范捐赠行为,有效维护公司权益。 第二章 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捐赠应当自愿。 公司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人或其关联人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 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进而扭曲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第五条 公司捐赠应当权责清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不得将公司财产以个人名义捐赠,公司 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公司的捐赠意愿。 第六条 公司捐赠应当量力而行,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 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可以不捐赠或者少捐赠: 第八条 公司捐赠的类型主要如下: (一)公益性捐赠—— ...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0-15 08:31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窗口 期交易、限售期出售股票、减持比例等禁止或限制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 规交易。 第二章 持股变动的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 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 并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15 08:31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总则 1 | | | --- | --- | | 第二章股东会的职权 | 1 | | 第三章股东会的召集 | 5 | | 第四章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 7 | | 第五章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9 | | | 第六章股东会的召开 11 | | | 第七章审议提案 12 | | | 第八章会议表决 13 | | | 第九章会议决议披露 | 17 | | 第十章会议记录 17 | | | 第十一章附则 | 1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运 作,保证股东会召集、召开、决议程序的合法性,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 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 ...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15 08:31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 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 ...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15 08:31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 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的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一条 为了规范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及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 ...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15 08:31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节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数及独立董事的比例,由《公司章程》确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不设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长职权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决定。 第六条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由股东会从董事会提名的候选人、单独持有 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含百分之三)的股东提名的候 选人中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内部机构及 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 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 章程》确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15 08:31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0 月 15 日修改) 1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由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依法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现公司在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140056770173X4 号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50 万股,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 邮政编码:25303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637.3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15 08:31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公司与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和良好关系,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提升公司价值,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的 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 关内部规定和本公司实际制订。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 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 ...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15 08:31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建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备案并披露。 第五条 公司 ...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15 08:31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并与公司 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 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 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