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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力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力医疗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18 10:5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维力医 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力医疗"或"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维力医疗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 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4 号)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9,632,218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99,442,298.64 元,扣除不含税 ...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8 10:54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5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 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 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 ...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8 10:54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1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 18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彤威女士主 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 ...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
2024-04-18 10:54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度)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4号)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29,632,21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399,442,298.6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627,358.48元,实际可用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814,940.1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 字[2021]21000110033号)。 (二) ...
维力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力医疗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10:5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维力医 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力医疗")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人指派担任维力医疗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采取查 阅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三会文件、内部审 计报告等,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高管人员沟通等方式,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 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 ...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4-04-18 10:54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6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的特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有效规避和防范 公司开展对外贸易和外币借款过程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 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的特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 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等,主要通过银 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用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最高额度不 ...
维力医疗: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维力医疗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18 10:54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 | 释 义 | | 2 | | --- | --- | --- | | 声 明 | | 3 |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 4 | | 二、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 7 | | 三、本次解除限售情况 | | 10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 11 | | 五、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 | 12 | | (一)备查文件 | | 12 | | (二)备查地点 | | 12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维力医疗、公司 | 指 |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维力医 | | --- | --- | --- | | | | 疗;证券代码:603309) | |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 指 |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 |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 | ...
维力医疗: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维力医疗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8 10:54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動浩律師事務所 RANDALL LAW FIRM 国浩律师(天津) 事务所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38 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300042 电话:022-85586588 传真:022-85586677 关于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 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本所不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所涉及的股票价值的合 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有关财务数 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所 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 维力医疗或其他 ...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芦春斌)
2024-04-18 10:54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芦春斌) 本人作为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慎重审议各项议案, 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 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芦春斌,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6月至今在 暨南大学发育与再生生物学系担任研究团队学术带头人。2023年8月至今任广州 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 ...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2024-04-18 10:54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9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执行时间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以下简称"17号解释"),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