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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乐家居(603326) - 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18 14:23
南 京我 乐 家居 股 份有 限 公司 审 计报 告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贵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 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天 职业 字[2025]15857 号 目 录 审 计 报 告 1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7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9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5]15857 号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 ...
我乐家居(603326) - 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2025-04-18 14:23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 上海市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 23 楼 电话:021-5598 9888 传真:021-5598 9898 邮编:200080 释 义 关于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我乐家居/公司 | 指 |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本所 | 指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 |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 指 |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 | | 计划》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 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并在该等股票上设置一定期限的 | | | | 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 ...
我乐家居(603326)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18 14:23
南 京我 乐 家居 股 份有 限 公司 内 部控 制 审计 报 告 天 职业 字 [2025]15857-2 号 目 录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1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5]15857-2 号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南 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 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我乐家居(603326)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4:21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二 O 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 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和《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 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以 下职权: 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使。 第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 ...
我乐家居(60332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奕鹏)
2025-04-18 14:21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黄奕鹏) 本人黄奕鹏,自 2021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 1961 年出生,在职研究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独立董事资格证、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历任潮州市审计局股长、科长,潮 安县审计局局长,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发展银行汕头分行 财务总监、总经理,广东德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顾问;现任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祥鑫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公司的前十名股东,不在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不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 ...
我乐家居(60332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4:21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二 O 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 资格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
我乐家居(60332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4:21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二 O 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内 部控制的监督、审核、沟通及协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 ...
我乐家居(603326)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4:21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二 O 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南京我乐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
我乐家居(603326)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4:21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4 月修订版) 二 O 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 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9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8 | | 第一节 | 董事 28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3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9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3 | | 第五节 | 董事会秘书 44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6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8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8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52 | | 第三节 | ...
我乐家居(60332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4:2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修订) 二 O 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 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制度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