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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9:47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天洋新材(上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洋新材(上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管理及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信息,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 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 ...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9:47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对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确保控股子公司始终处于 受控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 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主要通过委派董事、监事,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财 务指导和监控等渠道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三条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在控股子公司履行职务时, 必须严格执行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有关事项所作出的决定或决议, 切实维护本公司的利益。 第四条 公司职能部门按照如下分工承担对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具体工作。 (一)财务部门牵头组织控股子公司设立的可行性研究,参与或负责子公司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的提出。 (二)董事会秘书及所属机构负责拟定或审核投资协议、控股子公司章程; 负责与外派董事、监事日常联络;负责收集汇总控股子公司报送的其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 ...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新建)
2025-09-12 09:47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天洋新材(上 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 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发生,以及防止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侵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 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或 ...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2025年9月新建)
2025-09-12 09:47
第二条 接待和推广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诚实守信原则,保持交流信息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 3、保密原则,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得透露或泄露未 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发生选择性披露;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天洋新材(上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 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改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以及《天洋新材 (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4、高效低耗原则,在进行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时将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 率,降低沟通成本; 5、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原则。 第二章 接待和推广工作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接待和 推广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 ...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9:47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指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当 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程序 (二)公开招标,指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 所参加公开竞聘; 第三条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 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 师事务所。 1 第四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 ...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9:47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员 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主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成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每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成员在任职期间,如发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情形时,自动失 去成员资格,并根据本规程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九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成员。 1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9:47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 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 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 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和其所作 承诺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者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 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配偶、父母、子女及为其持有股票的账户所有人身 份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身份 ...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9:47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共 同简称"子公司")。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其控股子公司或者合并报表范 围内其他主体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它单位或个人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形式,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 等。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 ...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9:47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 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 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 ...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9:47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并负责公司股 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 门。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 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 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 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 《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