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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9:34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的部分。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09:3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和程序,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的董事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9:3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和管理,防范因汇率波动产生的风险,强化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三 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 括远期结售汇、掉期业务、期权业务、互换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子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需按照本制度规定报经公 司审批,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二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9:3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 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 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 的股东;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9:3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三美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9:3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 理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审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内部控制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等事项进行监 督和评价工作。 本制度所称"内审人员",是指在公司及所属单位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 员,包括公司审计部专职审计人员、派驻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专员以及从非审计 部抽调、临时借用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 本制度所称"所属单位",是指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机构和下属分公司、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参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9:3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开立或者注销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并公告。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 委托理财管理。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根据本制度报经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 进行任何理财活动。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闲置募集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9:3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 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2025-08-22 09:31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 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 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 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一、坚守氟化工主业,追求高质量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深耕氟化工领域,专注于氟碳化学品和无机氟产品等氟化工产品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形成无水氟化氢与氟制冷剂、氟发泡剂自主配套 的氟化工产业链,并成为行业内主要的供应商。目前氟制冷剂以第三代 HFCs 为主流,广泛应用于空调、汽车等增量市场,而第二代 HCFCs 产品主要满 足空调售后维修等存量市场需求。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 我国 HFCs 生产量和消费量以 2020-2022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9:31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 辞职或辞任、任期届满卸任、任期内罢免、更换或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的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 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 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