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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14:10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美股份")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淇翔主持, 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13:31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二〇二四年度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eller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目录 | 页次 | | --- | --- | | 审计报告 | 1-4 | | 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04 | Í I Í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I 审计 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645 号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财 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13:31
立 前 : , gets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出看更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报告 the state t : 1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646 号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 2024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三美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 ...
三美股份(603379)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3:3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作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 荐机构")对三美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733,761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2.43 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3,716.5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81,289.60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夏祖兴)
2025-04-28 13:00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工作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 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夏祖兴:男,196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 8 月至今,在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主任会计师;2009 年 12 月至今,在金华新思维财务咨 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科惠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 3 月至今,任浙江沙蚁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 任三美股份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3:00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三美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格; (二) 具有本制度第七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3:00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 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 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遵照法律、 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选任。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 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3:00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作为 第三方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履行债务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以 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其他单位、个人或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且不存在反担保的,不适用本制度。 公司及子公司在其日常交易及在各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等需 为其自身提供的抵押或质押等担保事项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 发生担保事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3:00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二)过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3:00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股东会的召 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