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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1 第一条 为规范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充分发挥股东大会 的作用,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 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奥普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 ...
奥普家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0:4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审计制度和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并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 括 2 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 第六条 委员会设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井奎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忠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井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1 月出生,西方经济 学博士学历,曾先后担任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员教师、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已参加过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则的要求,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在任期间发生的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
奥普家居: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3 10:41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5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 事长 Fang James 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 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摘 ...
奥普家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0: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合 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普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以 下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为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策略提供依据,及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及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并对其实施进行评估、监控; (二)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事项 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及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及以上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 ...
奥普家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3 10:41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3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及《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做出如下修订: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 | 1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 | | 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 | 由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 由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 | | 设立。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 发起设立。公司在浙江省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奥普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李井奎先生、顾 林先生、赵刚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井奎先生、顾林先生、赵刚先生 2023 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 任职的独立性要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
奥普家居: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华峰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6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 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顾林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忠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顾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6 月出生,工业自动化专业 大专学历,曾先后担任浙江质量体系审核中心技术规划部副部长、国家注册质量 审核员、浙江方正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家用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浙江省家用电器协会副秘书长。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已参加过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在任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会议、6 次董事会会 议、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 ...
奥普家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提名制度 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 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 立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 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九条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 行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