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ngyang Changyuandonggu Industry (60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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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东谷(60395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0:45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订和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正副董事长、董事 (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 ...
长源东谷(60395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订)
2025-10-20 10:45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但存在下述任一情形的除外: (一)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 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存在上述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 ...
长源东谷(6039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0:45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长源东谷(60395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0:4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 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 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 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 ...
长源东谷(60395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0:45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襄阳长源东谷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 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在第一时间内, 报送证券交易所,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后,通过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 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中期报告和 年度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 决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 重大事项公告等,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 ...
长源东谷(60395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0:45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人员 的职责权限,规范经理人员工作行为,保障公司经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襄 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为公司日 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人。 第三条 本细则是公司经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经理人 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经理人员: (一)《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 3 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最近 3 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
长源东谷(60395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0:45
第一条 为适应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 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 工作细则规定补 ...
长源东谷(60395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0:45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 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 及《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 发展战略。 第五条 公 ...
长源东谷(60395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0:45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实、准确、 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出现发布或 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作出预期或者承诺等违反信息披露 ...
长源东谷(60395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0:45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子公司的管 理,保证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 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或 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 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