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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East-Asia Pharmaceutical (60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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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3 07:38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4-024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东亚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4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 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3 07:38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2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 118 号总商会大厦 23 层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 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 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3 07:38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7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邦药业")、浙 江善渊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善渊")、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西善渊")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亚药业")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23,0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1,000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中的被担保方包含资产负债率 70%以 上的子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 ...
东亚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3 07:3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前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所需 ...
东亚药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东亚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3 07:38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亚药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东亚药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东亚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 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 ...
东亚药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4-23 07:3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 保证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 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监事候选人, 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 定董事、监事人选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监事特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监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一次股东大会上拟选举二名以上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或监事时, 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独立董事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3 07:37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4-029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 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 17 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 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亚药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3 07:37
公司代码:605177 公司简称:东亚药业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 ...
东亚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07:37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东亚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董事长要求可以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 ...
东亚药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3 07: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浙江东亚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 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 号)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 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 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