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Wuxi Zhenhua(605319)
icon
Search documents
无锡振华(60531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 子公司 ...
无锡振华(6053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董事会 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本工作 细则是董事会秘书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 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证券法务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 理。 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上市规则》规定的各项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 司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重大 ...
无锡振华(6053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未在公 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者罢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无锡振华(60531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 ...
无锡振华(60531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 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 有成员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 辞去审计委员会职务。 (二)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三)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四)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 ...
无锡振华(60531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或者虽然持 有不足50%的股权但能够通过决定其董事会过半数成员的当选或者以协议等其 他安排实现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原则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市振 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审 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公司以自有资产或者信誉为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 ...
无锡振华(605319)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无锡市振华 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 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 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第四条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股东权 利、履行股东 ...
无锡振华(60531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职责。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 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市振华 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的行 ...
无锡振华(6053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 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证券法务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 部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 ...
无锡振华(6053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及机构: 以上人员和机构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及 时"是指自起算日或者触及披露时点起的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是指根据适用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要求,由公司或者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 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