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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第一条 为适应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和决策的质量,提升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绩效,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本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 本工作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51027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 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相关主体 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股票上市规则》第 7.1.1 条规定的交易和 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导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交易与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 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四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第一条 为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 部控制、财务信息、内部审计以及外部审计沟通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 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原则和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 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 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 等财务资助。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下列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1 (三)要求公司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经济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嘉 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规则。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期 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总经理的董事会审议总经理受聘议案的时间截止起算。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1 第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 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 司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 公司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有关人员及相关公司(含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本制度规 定的重大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 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以及子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委派、提名、推荐到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 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并配合董 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 息知情人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上市公司的 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 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前款"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嘉必优生物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证券投资活动,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 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在公司证券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公司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 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并称"下属子公司") 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目的,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下属子公司进行证 券投资须报公司根据本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未经审批不得进行证券投资。 第二章 证券投资的种类和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 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自律监 管指引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 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 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