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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专户存储、使用和管理, 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第四条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 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 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五条 公司董监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 引》(以下简称"《投资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 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 1 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51027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 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相关主体 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股票上市规则》第 7.1.1 条规定的交易和 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导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交易与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 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四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第一条 为适应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和决策的质量,提升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绩效,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本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 本工作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第一条 为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 部控制、财务信息、内部审计以及外部审计沟通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 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原则和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 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 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 等财务资助。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下列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1 (三)要求公司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经济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 公司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有关人员及相关公司(含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本制度规 定的重大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 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以及子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委派、提名、推荐到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 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 司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 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并配合董 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 息知情人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上市公司的 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 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前款"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嘉必优生物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嘉 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规则。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期 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总经理的董事会审议总经理受聘议案的时间截止起算。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1 第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