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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特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孙秀英)
2023-12-20 10:40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孙秀 英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 同意出任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张家港 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 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 ...
广大特材: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2-20 10:40
| 证券代码:688186 |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 公告编号:2023-053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23 |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 |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 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 会同意提名季良高先生、徐秋阳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广大特材: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2-20 10:40
| 证券代码:688186 |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3-052 | | --- | --- | | 转债代码:118023 |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 选举产生。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
广大特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建伟)
2023-12-20 10:38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张建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张家港广大特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 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 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 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
广大特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13 11:30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 与关联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本公司的关联人包括: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3.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4.与本条第 1 项、第 2 项和第 3 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 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 5.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 他主要负责人; 7.由本条第 1 ...
广大特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13 11:30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独立董事的专门工 作机构,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本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行使: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广大特材: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13 11:30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 ...
广大特材: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11:30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处理董事会日常 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临时会议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证券部或者直接向董 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 ...
广大特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3 11:30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 ...
广大特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13 11:30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行为,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维护利益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 公正进行。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过公司官 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应当包含选聘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具体 评分标准等内容。公司应当依法确定选聘文件发布后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聘文件 的响应时间,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有充足时间获取选聘信息、准备应聘材料。公司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拟应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个别会计师 事务所量身定制选聘条件。选聘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拟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和审计费用。 第五条 公司应当细化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