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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7 16:07
Core Points - The document outlines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deferral and exemption system for Qipai Technology Co., Ltd, ensuring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while protecting investors' rights [1][2][3] - The company can defer or exempt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under specific circumstances, such as uncertainty or potential harm to company interests [4][5] - The internal management procedures for deferral and exemption are established, requiring careful assessment and documentation by the company [6][7] Summary by Sections General Principles - The system is designed to regulate the deferral and exemption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ensuring compliance with laws such as the Company Law and Securities Law [1][2] - The company must assess whether the information qualifies for deferral or exemption based on the Stock Listing Rules [2][3] Applicable Situations for Deferral and Exemption - Information can be deferred if it involves temporary business secrets or could mislead investors [4] - Exemption applies to information that is classified as state or business secrets, where disclosure could violate confidentiality laws [5][6] Internal Management Procedures - The company must maintain strict internal controls to prevent unauthorized disclosure of deferred or exempted information [8][9] - Any deferred or exempted information must be monitored, and if conditions change, timely disclosure is required [5][6] Accountability - The company holds individuals accountable for failing to disclose information that should have been made public, which could negatively impact the company and investors [6][7] Additional Provisions - The system must align with the Stock Listing Rules and other relevant regulations, with the board of directors responsible for interpretation and amendments [8][9]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7 10:16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 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2025 年 7 月) 1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 ...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7-17 10:16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 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 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 下统称"子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予 合法的受赠人,用于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捐赠事项。 第四条 公司开展对外捐赠事项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 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 ...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17 10:16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气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 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经交易所 审核后,通过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四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 查文件报送交易所审核、登记,并在交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 ...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17 10:16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下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四) 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内; 2 (五) 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六)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第四条 公司董事 ...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7-17 10:16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1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益。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 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及《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资金管理。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 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07-17 10:16
(2025年7月) 1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气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 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非经公司股东会依法 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为募集资金所发布的说明书中公告的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 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17 10:16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7月)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范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 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 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应当为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17 10:16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气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一) 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 人员; (八)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 解聘; (九) 经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处理对外投资事宜和签订包括投资、合 作经营、合资经营、借款等在内的经济合同; (十) ...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2025-07-17 10:16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1 第六条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 会审批。须经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 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 程》")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但公司可以为子公司、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含直接和间接 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子公司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