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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瑞新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3-25 11:24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联 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对联瑞新材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4 号)批准,公司公开发行 2,149.34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27.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634.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 6,847.92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51,786.07 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 53,196.83 万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律 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1,410.75 万元。上述募 ...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鲁春艳)
2024-03-25 11:24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鲁春艳(已离任),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房地产评估师。1990年9月至1994年12月任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科员;1994年12月至1999年11月任江苏金丝利集团公司及子 公司财务经理;1999年11月至2007年6月任江苏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 经理;2007年6月至2011年1月任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11 年1月至2016年3月历任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所长、合伙人;2016年3月至今任南京海融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管理人员;2016年3月至2019年4月任江苏苏博生物医学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南京天硕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2 月至2018年5月任南通海硕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1 月至2021 ...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凡)
2024-03-25 11:24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凡,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 学博士学位。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助教,会计学教师; 2020年6月至今任南京林业大学讲师,会计学教师;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且未在 ...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3-25 11:24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江苏联瑞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 经验。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审 ...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5 11:24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的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 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 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5 11:24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 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华兴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成立日期:1981年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12月);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66人,注册会计师337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3人;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 ...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3-25 11:24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 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73,994,421.82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 522,784,693.27 元。经董事会决 ...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鲁瑾)
2024-03-25 11:24
2023年,在本人担任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 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本人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鲁瑾(已离任),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91年7月至1996年9月任浙江省嘉兴市电子工业局科员;1996年10月至今任 北京万胜博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02年1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 协会经技部主任、常务副秘书长;2010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月至今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2015年12月 至2021年 ...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25 11:24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 |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 |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 | | 事、监事侯选人按照下列程序提名: | 事、监事侯选人按照下列程序提名: | | (一)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非独立 | (一)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非独立 |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 | 董事候 ...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24-03-25 11:24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 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 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日元等。 三、业务期间及业务规模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金额度不超 过2,000万美元(含其他币种折算额度)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限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之日止,在授权 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 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分别由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