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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滕超
2025-03-21 09:3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滕超,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相任深圳瑞 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
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3-21 09:31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 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对大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 为,近一年大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 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 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 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
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3-21 09: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华先生、滕超先生、李音女士的 个人履历资料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 责要求。同时,黄华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 资格。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黄华先生、滕超先生、李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
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3-21 09:31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0 日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黄华、袁桐、谢兰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华、袁桐、谢兰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瑞华泰(688323)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2025-03-21 09:31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5-00006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京25MX1E2FPV བྷؑՊ䇑ᐸһ࣑ᡰ ेӜᐲ⎧⏰४⸕᱕䐟 1 ਧ ᆖ䲒ഭ䱵བྷ 22 ቲ 2206 䛞㕆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䈍 Telephone˖+86˄10˅82330558 Րⵏ Fax˖ +86˄10˅82327668 㖁൰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क䳼䍺 ...
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滕超
2025-03-21 09:31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于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滕超为深圳瑞华泰 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 ...
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音
2025-03-21 09:31
本人李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深圳瑞 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话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 ...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3-21 09:31
公司代码:688323 公司简称:瑞华泰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
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音
2025-03-21 09:3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音为深圳瑞华泰 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 八 )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 ...
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2025-03-21 09:31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瑞华泰薄膜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 期"),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沈卫华女士、谢兰军先生及非独立董事俞峰先生三名成员组成, 由沈卫华女士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出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022 年 3 月,公司独立董事沈卫华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职,同时辞去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