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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兰军
2025-03-21 09:32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兰军 本人作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瑞华泰 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瑞华泰薄 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各项会议,积极发挥自身法 律专长,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现将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履 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谢兰军:男,中国国籍,1966 年 3 月出生,本科毕业。曾任职于广东省河源 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广东新东方律师事务所、广东雅尔 德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及执业律师、江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 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
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华
2025-03-21 09:31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黄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深圳瑞 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话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 离 )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 ...
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03-21 09:31
| 证券代码:688323 | 证券简称:瑞华泰 | 公告编号:2025-015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8 |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各金融机构(含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 (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 额度范围内,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该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嘉兴瑞华泰")以及后续新增或新设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 ...
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3-21 09:31
(一) 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 露"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 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 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 证券代码:688323 | 证券简称:瑞华泰 | 公告编号:2025-010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8 |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3-21 09:31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深圳瑞 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 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 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57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 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
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滕超
2025-03-21 09:3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滕超,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相任深圳瑞 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
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3-21 09:31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 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对大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 为,近一年大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 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 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 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
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3-21 09: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华先生、滕超先生、李音女士的 个人履历资料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 责要求。同时,黄华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 资格。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黄华先生、滕超先生、李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
瑞华泰(688323) - 瑞华泰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3-21 09:31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0 日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黄华、袁桐、谢兰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华、袁桐、谢兰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