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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蓝讯(68833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33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 法定公积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通过,还可以从 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 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1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 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
中科蓝讯(688332)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2 11:33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由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码为91440300MA5DQWK984。 第三条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5月24日同意注册,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并于2022年7月15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Bl ...
中科蓝讯(6883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33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与认同,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 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 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 合规披露原则。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法律、 ...
中科蓝讯(6883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1:33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 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 ...
中科蓝讯(68833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33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 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保密商务 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 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一) 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
中科蓝讯(688332)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1:33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 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 ...
中科蓝讯(68833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33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增强公司自我约束,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指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在监 ...
中科蓝讯(6883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1:33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 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办公室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应当遵 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 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中科蓝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 ...
中科蓝讯(688332)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1: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 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中科蓝 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会 成员人数为三人。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中科蓝讯(688332) -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33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下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 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上市规则》 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