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68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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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成超声: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3 16:14
General Provisions - The management system for the shares held by the company's directors, senior management, and core technical personnel is established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share changes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1][2] - This system applies to the shares held by the company's directors, senior management, and core technical personnel [1] Restrictions on Share Trading -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are prohibited from transferring shares under certain conditions, such as within one year of the company's stock listing or within six months after leaving the company [2][3] - Specific periods during which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cannot buy or sell shares include 15 days before the announcement of annual or semi-annual reports and 5 days before quarterly reports [3][4] Reporting and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 Changes in shareholding must be reported to the company within two trading days and disclosed on the stock exchange [8][9] - A reduction plan must be reported to the stock exchange 15 trading days before the first sale, detailing the number of shares, source, and reasons for the reduction [9][10] Accountability and Compliance - Violations of the trading regulations will lead to reporting to regulatory authorities and potential penalties based on the severity of the violation [11] - The company is responsible for interpreting and revising this management system, which takes effect upon approval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11][12]
骄成超声: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3 16:14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本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
骄成超声: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3 16:14
担保额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骄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55,0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 ...
骄成超声(688392)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3 10:30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 相关材料已于 2025 年 7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周宏 建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 合计933,360股已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公司注册资本由114,800,000元变更为 115,733,360元、股份总数由114,800 ...
骄成超声(68839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5-07-23 10:1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骄成超声"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骄成超声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 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骄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骄成开发") "骄成超声总部基地及先进超声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投资等资金需求,保证 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骄成开发拟以其所持有的沪(2024)闵字不动产权第057878 号土地使用权及对应在建工程、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向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闵行支行和中国农业 ...
骄成超声(68839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0:16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遵循企业的发展战略; (三)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四)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
骄成超声(68839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0:16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 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骄成超声 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 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 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数,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 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数 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董事"特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 ...
骄成超声(68839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0:16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由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 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 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 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 1 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
骄成超声(68839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0:16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 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公司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 ...
骄成超声(68839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0:16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机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 督机制,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 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