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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外山(688410)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8 14:2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5-051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二)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 1 号 8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通过邮件的 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川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 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山外山:前三季度净利润1.04亿元,同比增长68.68%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10-28 14:16
Core Insights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both revenue and net profit for the third quarter of 2025, indicating strong financial performance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third-quarter revenue reached 227 millio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61.66% [1]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third quarter was 49.44 million, showing a remarkable year-on-year increase of 205.5% [1] -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the total revenue was 584 million, which is a year-on-year growth of 39.79% [1]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amounted to 104 million,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68.68% [1] Market Position - The company has seen a continuous increase in market share, which has contributed to the steady growth in sales revenue of blood purification equipment [1] - There has been a significant rise in sales revenue from the company's self-produced blood purification consumables [1]
山外山:Q3净利润4944.88万元,同比增长205.50%
Ge Long Hui A P P· 2025-10-28 14:10
Group 1 - The core viewpoint of the article highlights the significant growth in revenue and net profit for the company in the third quarter and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the year [1] Group 2 - The company's third-quarter revenue reached 227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61.66% [1]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third quarter was 49.448 million yuan, show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205.50% [1] -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the total revenue amounted to 584 million yuan, with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39.79% [1]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was 104 million yuan,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68.68% [1]
山外山: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1.04亿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28 14:01
Company Performance - Company reported Q3 revenue of approximately 584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39.79% [1]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approximately 104 million yuan, show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68.68% [1]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reached 0.3252 yuan,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68.06% [1] Market Context - As of the report, the company's market capitalization stands at 4.8 billion yuan [2] - The A-share market has surpassed 4000 points, indicating a significant market resurgence and a new "slow bull" pattern [2]
山外山(6884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8 13: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薪酬管理,建立公司完善的激励和约 束机制,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对象为: (一)董事:指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分为在公司任职 的非独立董事与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体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的目标相符;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共担、奖励与处 罚并举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订公司董 事、高级 ...
山外山(68841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8 13:47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 ...
山外山(6884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8 13:47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可以在公司上市前托管在为公 司提供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保荐服务的保荐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 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 规的交易。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以《公司章程》中所界定的人员为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 ...
山外山(688410) - 公司章程
2025-10-28 13:47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 | 附 则 55 | | --- | --- | | 第十一章 | |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公司是由重庆山外山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709352644U。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WS Hemodialysis Car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1 号。邮政编码:40114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960.0622 万元。 第七条 公司 ...
山外山(6884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8 13:47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当 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 他法定审计业务,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 ...
山外山(688410)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0-28 13:47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如 有)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 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