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dea Pharma(68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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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药业:艾迪药业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8 11:07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7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俞恒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须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何凤英女士、吴梦云女士为第三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戚啸艳
2024-12-18 11:07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戚啸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邵一鸣
2024-12-18 11:07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邵一鸣,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药物研究、生产研制、药品审评、临床应用 及相关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邵一鸣
2024-12-18 11:07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邵一鸣为江苏艾迪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 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药物研究、生产研制、药品审评、临床 应用及相关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12-18 11:07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2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以公允定价为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的定 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迪药业")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 1,815.45 万元,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 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全体独立董 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12-18 11:07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6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8 号百家汇社区 20 栋 5 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3 日 至 2025 年 1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股东会召开日期:2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1-26 09:38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1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至 12 月 3 日(星期二) 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 公司邮箱 ad@aidea.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 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下午 14:00-15:00 举行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 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第 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5 10:04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0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8 号百家汇社区 20 栋 5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6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66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04,001,757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04,001,75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48.4814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8 ...
艾迪药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5 10:04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 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06 10:47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十一月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1 6 | | 议案2 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2 | | 议案3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3 | 2 六、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