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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0:46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 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
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0:46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 [2006]128 号)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 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 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 拆借资 ...
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0:46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提名程序,为公司选拔合格的高管人员,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 议;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管人员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管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 提出建议。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 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 ...
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0:46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 需的执业资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慧辰资道资 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公司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董事会审计 ...
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0:46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审计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工 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慧辰资道资 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的内部审计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 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 容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 ...
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0:46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重大差错的情形,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应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财务负责人、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 ...
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0:46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资产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除外)。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 要指公司购入能够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上市 公司股票、债券、基金、外汇等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 一年,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股权投资等。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 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 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 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四) 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五) 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慧 ...
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0:46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 ...
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0:46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机制, 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东 ...
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0:46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工 作规则的有关规定。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充分发 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金融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