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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维(688516)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1:02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 ...
奥特维(688516)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24 11:02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 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往来。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 ...
奥特维(688516)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1:02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管理制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规范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有效规避汇率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 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 的组合。(统称为"衍生品")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 ...
奥特维(688516)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1:02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无锡奥特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 核查工作,审查及监管公司财务和风险管理体系,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职务。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并由三名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
奥特维(688516)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1:02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和规范信息披露程序,保证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七)收购人; (八)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 人员; (九)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十)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 义务的主体。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及机构: (一)公 ...
奥特维(688516)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1:02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证券投资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 息保密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规定,涉及公司经营、财务 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 是指尚未在上 ...
奥特维(688516)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1:0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加深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倡导理性投资,切 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价值最 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与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主要包括: (一)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帮助投资者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地了解和掌握公司的运营状况,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
奥特维(688516)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1:0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奥特维(688516)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1:02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 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
奥特维(688516)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1:02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 司")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的对外捐赠行为。未经授权,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 开展对外捐赠事项。 第三条 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捐赠限于如下方式: (一)公益性捐赠:指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公共安全、体育事 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指向遭受自然灾害地区、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 发事件的捐赠,以及向定点扶贫地区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个人提供的 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等方面的捐赠; (三)其他捐赠:指除上述捐赠以外,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社会 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的捐赠。 第四条 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员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 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公司正当的捐赠意愿。 第五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公司生产 经营在用的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款、 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