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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7-19 08:0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 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或"公司")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因南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现对南亚新材拟使用部分闲置IPO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项目名称 | | 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 | --- | --- | --- | | | | | 额 | | 年产 万平方米 1500 5G | 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 | 83,069.00 | 80,100.00 | | 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 | | | | |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 研发中心 | 11,915.00 | 9,400.00 | | 研发测试中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9 08:07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5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金建 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或规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7-17 08:0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到期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3-046)。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1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1 / 1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不超过45,00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实施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7-16 10:32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0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实施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暨落实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议实施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情况 1 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提议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现金 分红的函》。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 2 2024 年 4 月 27 日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披露了《2024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承诺"2024 年度,公司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将依法依规实 施利润分配"。近日,公司收到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亚新材(688519)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10 10:01
Revenue Forecast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4, the company expects revenue between CNY 155 million and CNY 165 million, an increase of CNY 7.64 million to CNY 17.64 million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2]. Profit Projection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the parent company is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CNY 52 million and CNY 58 million, representing an increase of CNY 88.62 million to CNY 94.62 million year-over-year, marking a turnaround from a loss[2].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the parent company, exclud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expected to be between CNY 38 million and CNY 42 million, an increase of CNY 91.02 million to CNY 95.02 million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2]. Previous Year Performance - Last year's revenue was CNY 1.47 billion, with a net loss of CNY 36.62 million and a net loss of CNY 53.02 million when excluding non-recurring items[3]. Business Improvements - The company has optimized its product structure and actively expanded its market and business, leading to significant improvements in sales volume, revenue, and gross margin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5]. - The increase in other income due to the VAT input tax credit policy has contributed to the profit growth[5]. Financial Reporting - The performance forecast data has not been audited by a registered accountant and is based on the company's preliminary calculations[6]. - The specific financial data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4 will be disclosed in the company's official report, and investors are advised to pay attention to investment risks[7].
关于对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郑晓远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4-06-13 09:21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6 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 又将其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时任董事郑晓远之直系亲属郑某荣在 6 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其所 持股份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科创公监函〔2024〕0020 号 关于对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任董事郑晓远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郑晓远,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2024 年 4 月 27 日,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披露《关于董事近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时任董事郑 晓远之直系亲属郑某荣于 2023 年 7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合 计卖出公司股票 200,052 股,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合计卖出公司股 票 6,000 股;于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1:12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9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9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52,854,126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52,854,12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68.4494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8.449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包秀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一) ...
南亚新材: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1:1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 2024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00 在上海市嘉 定区南翔镇昌翔路 158 号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 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 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 ...
南亚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5-15 10:4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本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 保荐机构名称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号 1508 |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秋明 | |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 王如意、林剑云 | | 联系电话 | 021-52523268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发行人名称 | P A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证券""保荐人"或"本机构")作 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亚新材""公司""上市公司"或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持续督导 期限截至 2023 年 12 ...
南亚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15 10:4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 或"保荐人")作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公司"或 "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人,负责南亚新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3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的情况 | 序号 | 项目 |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 | | | 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 | | | | 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 保荐人已与 公司签署了保 荐协 | | |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 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 | |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 间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