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jing Yupont Electric Power Technology (688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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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7 10:01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 会,并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 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股东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障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 ...
煜邦电力(688597)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2025-11-17 09:4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煜邦电力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电力"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 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煜邦电力部分 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410.806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 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1,080.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16.07 万元(不 ...
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7 09:4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委员 1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为公司选拔 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 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并提出建议;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 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作为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
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7 09:4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北京煜 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 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作为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 ...
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1-17 09:4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 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 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 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 及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 ...
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17 09:4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 加相关培训并根据相关规定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2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 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 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六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 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 (二) 具有《独董管理办法》等法律 ...
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17 09:4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 融券交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 ...
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7 09:4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至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当至少包括 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公司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设立的其他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的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统一领导下,为董事会决 策提供建议、咨询意见。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 担。 1 第一条 为了完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 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其他法律以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公 司法 ...
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7 09:4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委员 1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 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 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分而专业化的研究;应当对公司重大 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踪。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公司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作为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 和 ...
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7 09:4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行为,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括任期届满、主动辞职、被解除职 务或者其他情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分别自换届的股东会、 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 报告之日生效,公司将在两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