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SEICHI Technologies (68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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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智达: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09 13:14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 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 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废止 <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亦 作出相应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 ...
精智达: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09 13:14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广东·深圳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 录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576369572U。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50.2939 万股,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SEICHI Technologie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 ...
精智达: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09 13:14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精智达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 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 会同意提名张滨先生、曹保桂先生、崔小兵先生、谢思遥先生、GAO FENG 先 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亮明先生、邓仰东先生、陈美 汐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胡亮明先生、邓仰东先 生、陈美汐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胡亮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
精智达: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09 13:14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 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 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 ...
精智达: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5-09 13:14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 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决策、监督和责 任追究等制度,披露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并持续披露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办法是公司 ...
精智达: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09 13:14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 规定。公司与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 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 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 ...
精智达: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5-09 13:14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票交易 价格或者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 项"),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 并说明理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 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他主体发生本办法规定的重大事项,视 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办法。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本规则规定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适用本办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 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 第六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客观,不得夸大其辞, 不得有误导性陈述。披露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预测性信息的,应当合理、谨 ...
精智达: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5-09 13:14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目 录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 中心,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董 ...
精智达: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09 13:14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 ...
精智达: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09 13:14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 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对外担保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