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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EICHI Technologies (68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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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智达: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5-09 13:09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30日 至2025 年 5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案 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案 累积投票议案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事会非独立董 ...
精智达: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美汐)
证券之星· 2025-05-09 13:09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陈美 汐为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 意出任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 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 用)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 ...
精智达(68862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5-09 12:47
广东·深圳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用途,公 司董事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第五条 董事会应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六条 非经公司股东会依法做出决议,不得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2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
精智达(68862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09 12:47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 | 2 | | 第三章 | 董事会组织机构 | 2 | | 第四章 | 董事会提案 | 3 | | 第五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 4 | | 第六章 |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 5 | | 第七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6 | | | 第八章 | 董事会会议记录 | 10 | | 第九章 | 决议执行 | 11 | | 第十章 | 议事规则的修改 | 11 | | 第十一章 | 附 则 | 12 | 广东·深圳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 ...
精智达(68862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5-09 12:47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广东·深圳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关系非关联化; (四)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 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 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 规定。公司与 ...
精智达(68862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5-05-09 12:47
1、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胡亮明、邓仰东、陈美汐的个 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胡亮明、邓仰东、陈美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
精智达(688627)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5-09 12:47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 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 其成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 关义务的其他主体,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和职责的 组织、实体 ...
精智达(68862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5-09 12:47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 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 ...
精智达(688627) -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09 12:47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广东·深圳 二〇二五年五月 | ж | | ---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 --- | --- | --- | ---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 第一节 | | 股 | | | 第二节 | | 东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7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6 |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9 |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 第一节 | | 董 事 | 26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1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37 |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0 |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制度 44 | | | 第二节 | | 内部审计 48 | | | 第三节 |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8 | | | 第一节 | | 通知 | 49 | | 第二节 | | 公告 | ...
精智达(6886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09 12:47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深圳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本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2 | | --- | --- | ---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召集 | 3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5 | | 第五章 | 股东会的召开 | 6 | | 第六章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9 | | 第七章 | 会后事项 | 13 | |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