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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捷兴(6886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5 11:3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会及其参与者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或控股股东不得通过利益交换等方式换取部分股东按照公司或控股股 东的意愿进行投票,操纵股东会表决结果,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
迅捷兴(6886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15 11:3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 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及权限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 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1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深圳市迅捷 ...
迅捷兴(688655)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5 11:3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在委员范围内过半数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 ...
迅捷兴(6886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洪芳
2025-07-15 11:30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洪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深圳市迅捷 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 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 ...
迅捷兴(6886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刘木勇
2025-07-15 11:30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刘木勇为深圳市迅捷 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 ...
迅捷兴(688655)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7-15 11:30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 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拟由原来 5 名调整为 6 名,其中独立董 事 2 名、职工董事 1 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
迅捷兴(6886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洪芳
2025-07-15 11:30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洪芳为深圳市迅捷兴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
迅捷兴(6886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木勇
2025-07-15 11:30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刘木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深圳市迅 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
迅捷兴(688655)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7-15 11:30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 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 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洪芳女士、刘木勇先生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洪芳女士、刘木勇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同时,刘木 勇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
迅捷兴(6886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15 11:3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