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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25 09:04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13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 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苏州高 新区峨眉山路 80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人,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长李德志先生主持,公 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督促指导管理层 认真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经营决策,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持续加 大研 ...
和林微纳:2023年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 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 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 ...
和林微纳: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5 09:04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普陀山路 196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 ...
和林微纳: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25 09:04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 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最近3年曾受中国证监会 ...
和林微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25 09:04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12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 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苏州高 新区峨眉山路 80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6 人,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骆兴顺先生主持,公 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 ...
和林微纳: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取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经 审慎分析,对本次拟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 作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
和林微纳: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09:04
经核查独立董事江小三、单德彬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 人员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江小三、单德彬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和林微纳: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4-25 09: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或监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 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 数,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 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数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分 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 第三条 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股东大会在董事、 监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实施细则所 称"监事"特指由股东单位代表出任的监事。由 ...
和林微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09:0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3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 17.71 元,共募集资金 354,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2,242,452.8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1,957,547.1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0003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作为苏 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林微纳")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
和林微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5 09:04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19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控制度并制定部分新增内控制度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 | | | 规定,制订本章程。 | | 增加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 | |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 | |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 | | | 条件。 | | 第三十七条 公 司 股 东 承 担 下 列 义 | 第三十八条 公 司 股 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