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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粮控股:截至11月3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约为5.81万户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2-05 15:17
证券日报网讯12月5日,京粮控股(000505)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截至2025年11月30 日,公司股东总户数约为5.81万户。 ...
农产品加工板块12月5日跌0.49%,祖名股份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入2156.17万元
证券之星消息,12月5日农产品加工板块较上一交易日下跌0.49%,祖名股份领跌。当日上证指数报收于 3902.81,上涨0.7%。深证成指报收于13147.68,上涨1.08%。农产品加工板块个股涨跌见下表: | 代码 | 名称 | 收盘价 | 涨跌幅 | 成交量(手) | 成交额(元) | | --- | --- | --- | --- | --- | --- | | 002286 | 保龄宝 | 9.22 | 3.48% | 14.59万 | 1.33亿 | | 000505 | 京粮控股 | 7.73 | 2.38% | 36.95万 | 2.81亿 | | 605198 | 安德利 | 39.70 | 2.37% | ● 1.63万 | 6425.47万 | | 002481 | 双塔食品 | 5.69 | 2.15% | 1 26.79万 | 1.51亿 | | 600127 | 金健米业 | 7.11 | 1.86% | 22.80万 | 1.61亿 | | 000019 | 深根控股 | 7.16 | 1.85% | 12.48万 | 8866.13万 | | 600251 | 冠农股份 | 8 ...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25-061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 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9:30 在北京市大兴区欣宁街8号院1号楼首农科创大厦B座7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 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春立先生主持,公司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列 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2026年全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同意自 2026年1月至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预计存款每日余额 ...
京粮控股:副总经理曾长柏因工作调整辞职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03 12:57
12月3日,京粮控股(000505)发布公告,曾长柏因工作调整,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 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12月3日,京粮控股(000505)发布公告,曾长柏因工作调整,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 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25年前三季度,京粮控股实现收入62.12亿元,归母净利润-5150万元。 2025年前三季度,京粮控股实现收入62.12亿元,归母净利润-5150万元。 ...
京粮控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占用约11.13亿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03 10:22
每经AI快讯,京粮控股12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已审批额度约 67.12亿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协议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总金额约34.2亿元,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占用约11.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5.4%,均系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之间的担保。 (记者 曾健辉) 每经头条(nbdtoutiao)——股民发帖求主力拉涨停,次日竟成真!襄阳轴承涨停迷局背后:平台审核 漏洞与市场操纵疑云发酵 ...
京粮控股:副总经理曾长柏辞职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03 10:20
每经AI快讯,12月3日,京粮控股(000505)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日收到副总经理曾长柏 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曾长柏先生因工作调整,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曾长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长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京粮控股(000505) - 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2-03 10:16
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信 息披露,维护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秩序,保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海 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公司信用类债券"(以下简称"债券")包括公司债券和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的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的持续责任,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已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变更的,应当在最近一 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变更后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 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保证信息披露 ...
京粮控股(00050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2-03 10:16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事与本办 法相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要求。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证关联 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 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 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 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交易与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
京粮控股(000505) -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2025-12-03 10:16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防范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 11 号)《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企业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审查和评价,以促进企业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 目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以下合称"企业")。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 指导和监督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报 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列席与其职责相应的涉及企业经营、投资、财务等事项 的决策会议,全面了解企业情况。 第六条 公司依据经营规模和特点配 ...
京粮控股(000505)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2-03 10:16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 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如担保事项属于以自有资产作抵押贷款担保的,则不属于本办法 所称对外担保范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 保。 第四条 被担保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继续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 视为新的对外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