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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2-06 11:59
证券代码:000859 证券简称:国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 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系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8 日下午 2: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2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
国风新材:合规管理规定
2024-02-06 11:59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公司全面加强合规管理,促进依法合规经营,有效防控合 规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合肥 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及员工履职行为符合法 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 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 度等要求。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 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公司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 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 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 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分公司。 第四条 合规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第二章 合规管理职责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委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 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预防为主。立足关口前移、事先 ...
国风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2-06 11:54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证 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以及所有对公司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 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 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指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涵 盖其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 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 ...
国风新材: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展的公告
2023-12-28 11:17
4、法定代表人:刘振华 证券简称:国风新材 证券代码:000859 编号:2023-04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展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 | | --- | --- | |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 |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 | | 14 日披露公告,拟以现金 8,000 万元全资设立安庆国风新能源材料 | | | 有限公司(下称"安庆国风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 2023 年 12 月 | | 14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 | | | 于投资设立安庆国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 | | 2023-045)。 | | 近日,公司完成安庆国风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安庆经济 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安庆国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MAD8M7LY9B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 ...
国风新材: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1:41
证券代码:000859 证券简称:国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4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 8 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 8 人。 会议由董事长朱亦斌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安庆国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为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材 料产业,公司拟在安庆市经开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制造项目。为推动项 目建设和运营,公司拟以现金 8,000 万元全资设立安庆国风新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
国风新材:国风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1:41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 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二)聘任或 ...
国风新材:国风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1:41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 权益,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1 ...
国风新材:国风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2023-12-13 11:41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下称"专门会议")是指 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 冲突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当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 行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上 ...
国风新材:国风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1:41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专业会计 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
国风新材:国风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1:41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拟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聘 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 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