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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新材(0008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正常召开,履行最 高权力机构的职能,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 1 号》)《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 ...
国风新材(00085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等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下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 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在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应当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认可。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 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召开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讨论: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者核查;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
国风新材(00085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行为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范要求, 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以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为他人提供的 担保,也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对外担保同时 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保,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应遵循合 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有权拒绝任何 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或各股 东同比例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 担能力。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 ...
国风新材(0008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防范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 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 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 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 、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
国风新材(00085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 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1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 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 ...
国风新材(00085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 ...
国风新材(0008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 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 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的有关组织与协调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职工代表不超过二名。 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四人,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1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 ...
国风新材(000859)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 和使用管理行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公司对外报送信息 涉及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 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 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 监管工作,公司证券部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对外报送的日 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归口单位或相 ...
国风新材(0008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拟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 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 ...
国风新材(00085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 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1 (一)公司董事会和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证 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以及所有对公司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 上、以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