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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0:5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1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 ...
吉电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1 10:5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 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事项 1 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
吉电股份: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对照表
2023-12-11 10:51
| | 原《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 | | 修订后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 | --- | --- | --- | --- | --- | | | 则》 | | | 则》 | | 章节 | 内 容 | 方 | 章节 | 内 容 | | 条目 | | 式 | 条目 | | | 第一章 | 总则 | | 第一章 | 总则 | | 第一条 | 为规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 决策,更好地发挥公司董事会 | | | 保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 事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 | | | | | 为规范吉林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行为,确 | | |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行为,确保 | | | | | | 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 | | | | | | | | | 科学决策,更好地发挥公司董 | | | 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 | | | | 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 | | 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 | | 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 修订 | 第一条 |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 | | | | | |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 | | | 深圳证券交易 ...
吉电股份: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2023-12-11 10:51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5)。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 效期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3 年 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
吉电股份: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0:5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 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 ...
吉电股份: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规定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
2023-12-11 10:51
《独立董事规定》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 | | 原《独立董事规定》 | | |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规定》 | | --- | --- | --- | --- | --- | | 章节 | 内 容 | 方 | 章节 | 内 容 | | 条目 | | 式 | 条目 | | | 第一章 | 总则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 | | 第一章 | 总则 | | 第三条 | 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 | 修订 | 第三条 |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 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 | |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 | |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 | | 的关系的董事。 | | |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 | |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 | |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 | |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 | | 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 | | | 事。 | | |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 | | | | | 独立董事 3 名。 | | | | | |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 | | | | | 第四条 | 使职权相适 ...
吉电股份: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2023年12月)
2023-12-11 10:5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2023年12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证 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体系的建立,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缩略语及适用范围 (一)缩略语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3.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管各单位。 第二章 关联关系和关联人 第三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本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全过程 1 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 主要包括关联人与公司之间存在的商业利益关系、管理关系及股权关 系和人事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潜在关联人。 第五条 ...
吉电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11 10:5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吉 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电股份")的独立董 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拟提 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事前书面意见 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我们审阅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文件,认为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
吉电股份: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0:5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2023年12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吉林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规范经理层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和董事长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和监事会的监督。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并根据需要设立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缩略语和适用范围 1.缩略语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人员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 1 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
吉电股份: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23年12月)
2023-12-11 10:5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吉林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义 本规定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缩略语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 (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三)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 (四)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 "超募资金"。 1 (五)《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四条 公司必须按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大会、董事 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