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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12 11: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结合依法治企建设要求,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 ...
吉电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2024-12-12 11:0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英文简称:JEP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第二条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 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91220000123962584G。 公司的设立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吉改股批[1993]47号文 批准。 第三条 公司于2002年9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 监发行字[2002]97号核准,于2002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吉电股份 英文全称:JILI ...
吉电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12 11:05
(2024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1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 ...
吉电股份:董事会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12 11:0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ESG管理体系,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参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可持续发展 (ESG)委员会(以下简称"ESG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ESG委员会以实现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主要 负责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ESG委员会为董事 会下设委员会,接受公司董事会监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ESG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负责审核公司ESG相关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识别可持续发 展风险;指导及审阅公司可持续发展方针、战略及目标。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ESG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应当占多 数。 第五条 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 ...
吉电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12 11:0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 济师、董事会 ...
吉电股份:章程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
2024-12-12 11:0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 | | | 原《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 | 修订后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 | --- | --- | --- | --- | --- | --- | | 章节 | | | | | 章节 | | | 条目 | 内 | | 容 | 方 式 | 条目 | 内 容 | | 全文 | 股东大会 | | | 修订 | 全文 | 股东会 | | 第一章 | 总则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 |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 | | 2,790,208,174 元 | | | 修订 | 第六条 | 3,627,270,626 元 | | 第八条 |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 | | |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 人 | | | 修订 | 第八条 | | | 第十一条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 | | 修订 |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 | | 管理人员指公司的副总经 | | | | 第十一 | 人员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 | | | 理 ...
吉电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12 11:0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 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修 订本规则。 第二条 缩略语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力。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
吉电股份: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12 11:0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特制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 应占多数。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公司董 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1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
吉电股份:规章制度管理规定(2024年12月)
2024-12-12 11: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完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体系,理顺管控和权责界面,建立横向协同到边、纵向 贯通到底的制度流程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党内法 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有关要求以及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 的相关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 公司章程修订按照国资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证券监管机 构等相关要求落实,章程约定由董事会制订章程修改方案的,由公司资本 部负责起草,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所管各单位的公司章程 制修订依据法律法规、章程规定及公司管理要求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第三条 规章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是指公司本部及所管各单 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上级规定、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结合企业战略和管理实际,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规范程序制定印发,对本单 位及下属单位在适用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有效期内适用、权责对应 的规定(规则)、办法、细则等文件。 "指导意见""通知""方案""大纲"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标准" "规程""指引""规范"等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不属于本规定所称 ...
吉电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
2024-12-12 11:05
| | 原《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 | | 修订后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 | --- | --- | --- | --- | --- | | | 会议事规则》 | | | 规则》 | | 章节 | 内 容 | 方 式 | 章节 | 内 容 | | 条目 | | | 条目 | | | 全文 | 股东大会 | 修订 | 全文 | 股东会 | | 第二章 | 股大东会职权与授权 | | 第二章 | 股东会职权与授权 | | |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 | | | (一)决定公司投资计划; | | | 和投资计划;…… | | | …… | | |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对外 | | |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担 | | | 担保事项:…… | | | 保事项:…… | | 第六条 |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 修订 | 第六条 | 5.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 | |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 | | 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 | | 计总资产的 30%; | | |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 | | …… | | | …… | | | | | | (十四)审议批准达到以下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