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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 股份"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以下简称"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北京首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方定义以《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 三章关联人管理内容为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首钢股份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 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资金往来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 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与各单位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 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 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种活动,自愿地 披露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披露信息以外的 其他信息。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 股份"或"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首钢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能 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前款所指的控股子公司是指首钢股份持有 50%以上股权 或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权或股份 50%以下但能够对其实 施实际控制的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设置与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 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第四条 关联交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 不得损害交易任何一方、特别是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定价公允,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 标准。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 钢股份"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关联交易界定、 审议和披露程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六条 财务部门 (三)程序合法,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董事会对该 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且 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作为公司关联交易财务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有 以下职责: (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条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 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 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 持。 第九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 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 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 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时,公司应及时公告。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信息 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条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 中,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的委员同意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 核。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 计事务所的决议。 第九条 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委 员会应对双方职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股东会上陈述意 见。 第十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 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 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一条 本工作规程未尽事宜,审计委员会应依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问等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1 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