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gold Group(0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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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00122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8 16: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部门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 ...
悍高集团(00122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6: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悍 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合格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以及对相 关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在委 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 ...
悍高集团(00122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16: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 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披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公司及纳 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部分条款适用于控股或参股本公司的股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 ...
悍高集团(0012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16: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平等对待全 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 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 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七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不能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 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悍高集团(00122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8 16: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括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 务信息的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备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展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 ...
悍高集团(00122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16: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 规范公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对 外投资的产权关系应明确清晰,确保投资的安全、完整,实现保值增值。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子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应当先由公司相关决策机 构审议通过后,再由该子公司依其内部决策程序最终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基本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更新、机电设备购置或更新、科学技术 研究开发试验、信息化等投资; (二)独立兴办企业或与其他境内、外经济组织或自 ...
悍高集团(0012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6: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遵照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本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悍高集团(00122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8 16:13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募集资金投 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 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 ...
悍高集团(0012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8 16: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公 平性,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悍高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 取向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 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 第四条 ...
悍高集团(0012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28 16: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知悉《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 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