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ETI(002005)
icon
Search documents
ST德豪(00200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1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应对募集资金投向及变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 的知情权。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或股东会 决议和本制度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未经公司 ...
ST德豪(00200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17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促使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年报披露工作 中全面、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责任追究是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年报披露过程中 由于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造成年报披露相关工作发生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的,必须追究其管理责任、 经济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年报披露工作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年报 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
ST德豪(002005)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17
投资者投诉处 理工作制度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投诉处 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德豪润达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1— 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 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公司客户、员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公司产品或服务质量、 民事合同、劳资纠纷、专利、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三条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 公司各部门应统筹协调,规范处理投资者投诉。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公司 ...
ST德豪(00200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1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 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以及《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 ...
ST德豪(002005)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17
市值管理制度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 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德 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 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 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 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应当依其规律进行科学管理, 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 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 ...
ST德豪(0020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1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建立科 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且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领取津贴的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 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匹配; (三)短期薪酬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考核委员会 ...
ST德豪(00200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1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 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控股子 公司不得对 ...
ST德豪(0020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3 11:17
德豪润达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决策权,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 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者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 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 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 ...
ST德豪(0020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3 11:1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促进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德豪润 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 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 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证券监管部门之间的指 定沟通和联络人,履行法定报告义务,负责以公司董事会名义组织协调和管理公 司信息披 ...
ST德豪(00200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1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建立完善的投资 决策机制,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和《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价出 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对外投资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 (二)参股其他独立法人实体; (三)向控股或参股企业追加投资; (四)收购资产、企业收购和兼并; (五)证券投资、债权投资、期货及衍生品投资、现金管理; (六)公司及各经营实体与资本性支出相关的投资(如设备、厂房等固定资 产投资); (七)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