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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2023-12-13 10:44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修改部分以黑体标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序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号 | | | | 1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 | | 议事规则 | 大会议事规则 | | 2 |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 |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 | |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行为,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行 | | |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 | |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 | |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
精工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44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稿)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在生产经 营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将要发生会影响社会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本制度所称 第一时间是指报告义务人获知信息的 24 小时内。本制度所称尚未公开是指公司 尚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正 式披露。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精工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0:4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1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军模先生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2 票赞成(关联监事张小英女士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 ...
精工科技:关于与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聚酯纤维回收生产线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13 10:44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2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年产15万吨 绿色再生新材料项目一期5万吨主工艺装置JPET50聚酯回收生产线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浙江建信 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新材料或发包人)签署《建信新材料年产 15 万吨绿色再生新材料项目一期 5 万吨主工艺装置 JPET50 聚酯回收生产线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同已正式签署,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 确定性。 2、合同暂估总价为 3.20 亿元人民币,最终合同总价以项目完成后的决算价 格为准,存在最终结算价格与合同暂估总价不一致的风险。 3、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合同已对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合同价 格、合同组成、争议解决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相应的 ...
精工科技: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3-11-23 07:56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9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胜诉,二审上诉受理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3、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已经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一审判决,因原告方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本案现处于上诉受理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 响存在不确定性,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长春中院送达的 《民事上诉状》,元峻有限公司因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长春中院(2022)吉 01 知民初 3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元峻有限公司诉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相关的民事诉讼事宜,2023 年 9 月 ...
精工科技: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3-11-09 08:22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8月8日召开的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500万股(含)至750万股(含)公司股份, 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含),根据本次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 资金总额区间为12,500万元(含)至18,750万元(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9日公司 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 股情况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编号为2023-085、 2023-086、20 ...
精工科技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修订稿)(更新版)
2023-11-07 08:56
| | | | 一、关于收入确认 ………………………………………………………………………………… 第 1—9 页 | | --- | | 二、关于应收账款 | | 三、关于存货及固定资产 …………………………………………第 20—31 页 | | 四、关于客户 ………………………………………………………第 31―37 页 | | 五、关于财务性投资 ……………………………………………………第 37—46 页 | | 六、关于募投项目 ………………………………………………………第 46—63 页 | | 七、附件 ················································································································· 第 64—68 页 | |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64 页 | | (二)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65 页 | | (三) 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第 66 页 | | ...
精工科技_申请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修订稿)(更新版)
2023-11-07 08:5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证券代码:002006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7-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3 年 7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工 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12011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发行人"、"申请人"、"上市公司"或"公司")已 会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泰君安")、国浩 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国浩")及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天健")等中介机构本着 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 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说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 义。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 ...
精工科技_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修订稿)
2023-11-07 07:14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三年十月 7-3-1 | 第一部分 | 正 文 | 5 | | --- | --- | --- | | 一、《问询函》之问题 | | 1 5 | | 二、《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披露内容更新 72 | | | | 第二部分 | 签署页 | 75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
精工科技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11-07 07:14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证券代码:002006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Jinggong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Ltd.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 1809 号) 募集说明书 (三次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