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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002067)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8-26 13:47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5-05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单位:元 | 项目 | 资产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92,190.65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5,779.19 | | | 小计 | 556,411.46 | | 资产减值损失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0,982,398.30 | | | 小计 | -10,982,398.30 | | | 合计 | -10,425,986.84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 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金融工具 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556,411.46 元。 2.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 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 ...
景兴纸业(002067)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6 13:47
编制单位: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小计 小计 小计 总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应收账款 2,571.68 2,571.68 销售货物 经营性往来 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应收账款 6,599.37 4,195.26 8,122.44 2,672.19 销售货物 经营性往来 浙江景兴纸品商贸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564.85 185.18 397.84 352.19 销售货物 经营性往来 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000.00 7,263.87 2,263.87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469.89 83,765.78 634.78 1,048.90 88,821.55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00.00 4,204.50 3,904.5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总计 12,634.11 102,186.27 634.78 14,869.18 100,585.98 202 ...
景兴纸业(00206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6 13:43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5-05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 定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13:3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
景兴纸业(002067) -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3:42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5-05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八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 10:30 在公司 705 会议室召开。应参加 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召 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 ...
景兴纸业(002067)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3:41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5-050 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向全体董 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八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 10:00 在公司 705 会议室召开, 应参加本次会议表 决的董事为 9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 人,其中董事汪为民、王志明、 姚洁青、朱锡坤通过线上会议参与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半 ...
景兴纸业(00206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10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建立持续、稳 定、科学的分红机制, 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 保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保护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景兴纸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参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1 第一条 公司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回报,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条件下,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在 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 (1)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不损害 ...
景兴纸业(002067)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10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页 共 11 页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以 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 其对外担保应执行 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 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 ...
景兴纸业(0020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10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会依法 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制定本规则。 | | |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3 第二条 股东会性质: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 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 ...
景兴纸业(00206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10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 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至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 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一)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 具有 ...
景兴纸业(00206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10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保护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1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定义见下文第三 条)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资产; (二) 出售资产; (三)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 租入或租出资产; (七)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 赠与或受赠资产; (九) 债权或债务重组; (十)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 签订许可协议; (十二)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三)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四) 销售产品、商品; (十五) 提供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