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XING PAPER(00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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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1-24 07:42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0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七 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弘欣热电公司")续签总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 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弘欣热电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平湖支行")签订 ...
景兴纸业: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1-15 07:38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GR202333009129,发证日期:2023 年 12 月 8 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3-2025 年度)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 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03 鉴于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为期满重新认证,具有延续性,以上优惠政策不会 对公司已披露的 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
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1-03 09:25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0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七 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弘欣热电公司")续签总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 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 28,799.40 万元(不 ...
景兴纸业: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2024-01-02 09:52
| 证券代码:002067 |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 编号:临 | 2024-001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30 | 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 |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关于 2023 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5 号"文核准,浙江景兴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开发行了 1,280.00 万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8 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 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对认购金额不足 12.8 亿元的部分由主 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 | 转股价格:3.40 元/股 转股期限 ...
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12-27 07:44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3-06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七 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弘欣热电公司")续签总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 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弘欣热电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嘉 兴分行")签订的编号为"W ...
景兴纸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25 08: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 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 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如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 ...
景兴纸业: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08:28
(一) 作为公司或其所属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 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 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 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 的证券投资; (五)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公司应当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致力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不得使用 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的, 适用本制度规定, 但下列情形除外: 1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的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 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 ...
景兴纸业:章程修正案(2023年12月)
2023-12-25 08: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八届 董事会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 | --- | --- | --- | | 第五条 | 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 邮政编 | 第五条 公司住所: 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 | | 码: 314214 | | 道, 邮政编码: 314214 | | | |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 | | | 119,394.5360 万元。 | | 第 六 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 | | | | 册资本总额变更的, 可以在股东大会通 | | 119,394.5360 | 万元。 | 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 | | | | 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 | | | | 过一项决议, 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 | | | | 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 | ...
景兴纸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08: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 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 应履行必要 的报批手续。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 1 页 共 6 页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 规范对外投资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投资风险, 确保公司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新产品战略, 以获 取长期收益为目的, 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 或个人或购买固定资产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其他单 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购买机器设 备及房产土地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 划和发展战略, 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 扩大再生产, 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 各自在其权 限范围内, 依法对 ...
景兴纸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25 08: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 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管理公司上述人员的身份及持 股变动的自查和信息披露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 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