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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25 08: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 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管理公司上述人员的身份及持 股变动的自查和信息披露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 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 ...
景兴纸业: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08: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 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合规性, 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1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监事会应 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 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 会议提案, 并视情况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 监事 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 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 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 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2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的履行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公司财务监督和检查等职责。 公司应当采取 ...
景兴纸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08: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九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 做好 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十条 公司组建以董事长为组长,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为组员的工作小组。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一条 董事会、总经理按照各自权限和职责审查批准公司与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 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有关的货币资金支付应严格按照 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等经营性关 联交易事项时, 必须签订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由于市场原因, 致使已签 订的合同无法如期执行的, 应详细说明无法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 经合同双方协 商后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 上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 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年度报告、 ...
景兴纸业:八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08:28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3-06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八届监事会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八届 监事会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为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 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 ...
景兴纸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08: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保护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1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定义见下文第三 条)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资产; (二) 出售资产; (三)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等); (四)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 提供担保; (六) 租入或租出资产; (七)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 赠与或受赠资产; (九) 债权或债务重组; (十)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 签订许可协议; (十二)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三)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四) 销售产品、商品; (十五) 提供或接受劳务; 2 (十六) 委托或受托销 ...
景兴纸业: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25 08: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总则 | 3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股份 | 5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5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 | 6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一节 股东 | 8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7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9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2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董事 | 26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9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4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6 | | 第一节 监事 | 36 | | 第二节 监事会 | 37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8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8 | | 第二节 利润分配 | 39 | | 第三节 内部审计 | 42 | | 第四节 会计师 ...
景兴纸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08: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和奖惩 ...
景兴纸业:八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08:2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3-065 八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八届董事会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八届 董事会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 董事为 9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 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
景兴纸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08:2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 3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4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7 | | 第五章 | 会议登记 | 9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1 | | | 第七章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3 | | 第八章 | 股东大会记录 | 18 | | 第九章 | 其 他 | 18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 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 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大 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 ...
景兴纸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08:2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促 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 管部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的标准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 性文件, 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 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规定的媒体, 以规定 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二)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