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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2023年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02 08:4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共召开了 10 次监 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召 开 | | | --- | --- | --- | --- | | | | 方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 | 式 | | | | | | 1、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2、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 3、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4、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 | | |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6、审议通过《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 | | | | 告》。 | | 第 八 届 监 | | | 7、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 ...
软控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王荭)
2024-04-02 08:4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软控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 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王荭,196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系教授、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 二、 年度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 参加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 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 ...
软控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02 08:4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 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 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 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1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软控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02 08:4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内容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 ...
软控股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4-04-02 08:47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益凯新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益凯新材料")提供总计不超过 10 亿元的财务资助。公司将按不低 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上述财务资助自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2.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 助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虽然公司会通过加强对益凯新材料经营管理的监督、跟踪其运营情况及财务 状况等方式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但仍 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为了统 筹使用资金 ...
软控股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02 08: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用于规避和防范外 汇汇率或外汇利率风险的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 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外汇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 统称"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视同上市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 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公司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司 1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软控股份: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02 08:47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或"中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中兴华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中兴华事务所在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审计准则,且中兴华事务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经综合考虑 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年 度审计机构。 为公司2024 ...
软控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2024-04-02 08:47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2、合作银行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资产 池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资产池业务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满足生产经营需 要,拟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业务有效期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该业务将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下所持有的合作银行资产池业务认可的入 池资产提供全额质押担保,业务具体内容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 准。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及子公司提 ...
软控股份: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4-04-02 08:47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告编号:2024-012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 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 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 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 ...
软控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张伟)
2024-04-02 08:4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股东及股东代表: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依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认真 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 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 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 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了10次董事会、现场出席4次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 事会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作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 公司2023年的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