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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3-11-28 10:5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 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 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建立 持续、稳定和积极的分红政策。 2、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 ...
大为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2023-11-28 10:5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Dawei Innovation Technology Co., Ltd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6)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1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 确认、批准或 ...
大为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3-11-28 10:54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0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 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 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环境 ...
大为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1 11:19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11月21日为预留授权/授予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 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将向符合授予条 ...
大为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1 11:1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3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 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瑾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权、授予日)》后,监事会认为,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 ...
大为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1-21 11:17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权/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 2.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为 15.49 万份,行权价格为 12.43 元/份;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为 16.78 万股,授予价格为 7.77 元/股。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等文件。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 权 ...
大为股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授予日)
2023-11-21 11:17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1 | 朱学成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2 | 刘基雄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3 | 叶萍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4 | 余政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授予日) 一、股票期权 (一)总体情况 | | | 获授的股票期权 | 占本次激励计划 | 占本激励计划 | | --- |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数量(万份) | 授出全部权益数 | 预留授权日股 | | | | | 量的比例 | 本总额比例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4 人) | | 15.49 | 7.745% | 0.065% | | 合计 | | 15.49 | 7.745% | 0.065%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
大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1 11:17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相符,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 件已满足。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 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权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权/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49 万份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为 12.43 元/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78 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 7.77 元/股。 (本页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大为创 ...
大为股份: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1 11:17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释义 | 2 | | --- | --- | --- | | 第一节 | 律师声明事项 | 3 | | 第二节 | 正文 | 4 | | | 一、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 4 | | |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 | 7 | | | 三、关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 | 8 | | | 四、其他事项 | 10 | | 第三节 | 结论意见 | 10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或说明外,下列使用的简称分别代 表如下全称或含义: | 简称 | 全称或含义 | ...
大为股份: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1-21 11:17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 | | | 第一章 | 声明 | 3 | | --- | --- | --- | | 第二章 | 释义 | 5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 7 | | 第四章 |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8 | | 第五章 |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 10 | | | 一、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情况 | 10 | | |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 11 | | 第六章 | 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说明 | 12 | | |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 12 | | |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相关说明 | 12 | | 第七章 |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 13 |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声明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公轶禾")接受委托, 担任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股份"、"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