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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7 12:19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 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 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 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 子公司),以资金管理、投资理财等投融资活动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除外。 公司或子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决策 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 1 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有效控制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 ...
歌尔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7 12:19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喜特审 2024T00220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股份")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Z H O N G XI C P A s( SPE CIA L G E N E R AL P A R T NE RSH IP)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喜特审2024T00220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歌尔股份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 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
歌尔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2024-03-27 12:19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2)第 425-4 号 致: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歌尔股份")签订的《委托协议》,本所担任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 中国法律顾问,为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
歌尔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024-03-27 12:19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以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以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1)第 196-6 号 致: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或"歌尔股份")签订的《委托协议》,本所担任本次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 中国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调整")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以下简称"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歌尔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3-27 12:19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 2022 年股票期 ...
歌尔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7 12:19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推动 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 作用。现就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该次决议内容刊登在 2023 年 4 月 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 ...
歌尔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4-03-27 12:19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仇旻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 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姜滨提名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 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
歌尔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3-27 12:19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尔股份")董事会编制了 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歌 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施行专 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 ...
歌尔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3-27 12:19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55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5,246 万份,行权价格为 29.33 元/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监事会对公司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 ...
歌尔股份:对外担保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7 12:19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和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债务和 或有债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但按照《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 1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