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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002271)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3:0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10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 | --- | --- | --- | --- | --- | | | | 增减 | | 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031,624, ...
东方雨虹(002271)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 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八条 公司需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 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且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 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九条 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制度能够适应 实际运作和风险控制需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 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 第三条 本制 ...
东方雨虹(002271)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加强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以及 ESG 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 ...
东方雨虹(0022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审计质量,规范审计程序,完善公司内部 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内 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程。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 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阅并发表意见,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应 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 ...
东方雨虹(002271)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风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以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认定的属于风险投资的投资行 为。 其中,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的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 交易活动。本节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 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 ...
东方雨虹(0022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 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 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五条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任将 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
东方雨虹(002271)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占 ...
东方雨虹(002271)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重 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 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 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公司各专业部门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重大经营事 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 战略投资部为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 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宏观监控。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十) 执行公司总裁、董事会或股东会制定的其他经营计划事项。 第五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 (一) 签订重大购买、销售合同的事项; (二) 将公司承包的项目向外分包的; (三) 公司购买、处置、租入、出租资产的事项; (四) 对原有生产设 ...
东方雨虹(00227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透露或通过符合条件媒体以外的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提问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 公告,并就信息披露规则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代替正式信息披露。公司在投资者 关系管理活动中不慎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条件媒体 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 沟通,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
东方雨虹(00227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 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董事的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