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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股份(002284) -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制订《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00 年 10 月 21 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以浙上 市[2000]36 号《关于同意整体变更设立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 准,由浙江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组建发起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并于 2000 年 12 月 7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原为 3300001007429,现变更为 330000000038495)。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 ...
亚太股份(00228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23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 称"证券")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 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证券交易所,经证券交易所审 核后,通过《公司章程》 ...
亚太股份(002284) - 内部财务控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进一步 规范和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和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 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会计准 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 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公司为了确保法律、法规以及经营方针、政策的落 实,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保证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的真 实、完整、及时和可靠,控制和降低各种风险,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 提高,对所属公司和公司人员的行为进行制约和规范,对所拥有的资金和财产 进行维护和有效利用而实施的一系列方法、程序和制度的总称。 第三条 本制度除特别指明以外,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各全资和控股子 公司、分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特别指明时,本公司称"亚太股份",各全资 和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称"下属公司"或"各子公司"。 第 ...
亚太股份(00228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 23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便于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总经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与《公司章程》所称经理相对应。总经理根据 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 人。 第三条 本细则是总经理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总经理履行职 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 ...
亚太股份(00228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草案) 第五条 公司的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必要时应按照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六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次拟任职的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 人数。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
亚太股份(002284)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07 月 23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管理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建立有效 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未经公司有 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得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各子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期货和 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六条 公司须具有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 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期货和衍 生品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七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 ...
亚太股份(00228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23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上市公司总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浙江亚太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 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 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 含 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子公司; (三)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但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 织、资源、资产、 ...
亚太股份(002284) - 对外长期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长期投资管理制度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促使对外投资 行为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确保投资的高效性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公司。 一、基本建设、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投资; 二、长期债券投资; 三、期货投资; 四、房地产投资; 五、其它非长期性权益性投资。 "一"类投资参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执行,"二"、"三"、"四"、"五"类 投资目前未涉及,暂不作规定。 第四条 对外长期投资应遵循效益最佳、风险适度、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五条 对外长期投资的审批程序适用于财务审批制度有关规定。 第二章投资方案的前期工作标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对外投资,仅指对外权益性投资,即公司以让 渡自身拥有的资产来获取对另一企业的控制权,或实施重大影响,或达到 其他需要,最终达到获取利益目的而作出的行为。不包括: 第六条 投资项目的选择标准 投资主体在选择对外投资项目时,必须综合考虑集团的产业政策、总体发 展规划和客观实际,及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趋势的客观需要等, 应尽量选择投资省、效益佳、 ...
亚太股份(00228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除遵守相关规定并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报外,在统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还应当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 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 让: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23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
亚太股份(0022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2025 年 07 月 23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第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 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