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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联行: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8 11:01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议定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 1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议定于2023 年12月2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
世联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3-12-08 11:0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三)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提议时。 | | --- | --- | | | 因特殊原因需要紧急召开会议的,可以 | | | 不受前述通知期限限制,在确认全体应当参 | | | 加会议的人员均已收到会议通知后,可随时 | | | 召开临时会议。 | |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 |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可根 | | 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用通讯 | 据情况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也可采用传 | | 表决方式召开。 | 真、视频、可视电话、电话、电子邮件等通 | | | 讯方式。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薪酬与考 | | | 核委员会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者即视为出席 | | | 了相关会议并进行了表决。 | |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 |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 | | 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 | 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 | | 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 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 作组保存,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备案。 | 保存备案。在公司 ...
世联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3-12-08 11:01
(2023 年 12 月)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 |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 |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力, | | 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 | 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核、专业 | | 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 审计,确保董事会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 | "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 | 理结构,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 | 司内、外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 | 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 | | 构。 |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 | | 工作的专门机构。 | |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 |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 | | 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 |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自 |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 | 律监管指引第 ...
世联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11:0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或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 提名,经董事会表决,过半数以上同意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 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 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会议筹备并监督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
世联行:《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3-12-08 11:0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名委员会应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 应于事实发生之日起7日内签发召开会议的 | | --- | --- | | 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或两名以上 | 通知: | | (含两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提名委员会临 | (一)公司董事认为有必要时; | | 时会议。 | (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认为有必要 | | | 时; | | | (三)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提议时。 | |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形 |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可根据 | | 式,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方式。 | 情况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也可采用传真、 | | | 视频、可视电话、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 | | | 式。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提名委员会委 | | | 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者即视为出席了相关 | | | 会议并进行了表决。 | |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 | | 前5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临时 | 3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因特 | | 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 ...
世联行: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1:0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
世联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1: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年12月)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 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表决时,既 可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也可采取举手表决方 ...
世联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11:0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健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 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融资决策等的 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当委员 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 ...
世联行: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11:0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 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 批准。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 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 员履行提名 ...
世联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1: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已上市控股子公司除外)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年12月)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前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 会决定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