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SK(0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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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斯金:8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6 23:09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e announcement by Luopuskin regarding its board meeting and the financial performance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highlighting the revenue composition from various segments [1] Group 2 - Luopuskin's revenue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is composed of: 31.49% from photovoltaic aluminum alloy frames, 26.08% from aluminum profiles, 17.73% from intelligent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9.1% from other industries, 7.96% from testing income, and 5.74% from aluminum alloy doors and windows [1]
罗普斯金“双箭齐发”布局检测赛道
Quan Jing Wang· 2025-08-26 14:56
Group 1 - The company plans to acquire 65% of Zhongcheng Green Pulse (Hubei) Testing Co., Ltd. for cash consideration of 102 million yuan, which will make it a subsidiary included in the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1] - Zhongcheng Green Pulse is a core drafting unit for national elevator testing standards and possesses comprehensive testing qualifications for elevators, lifting machinery, and pressure vessels, with significant brand and customer advantages in the Central China region [1] - The acquisition is expected to complement the company's existing business with Suzhou Fangzheng Testing, facilitating rapid expansion of the national testing network [1] Group 2 - The valuation of Zhongcheng Green Pulse's total equity by the appraisal agency is 157 million yuan, indicating an appreciation rate of 531.96% [1] - The company anticipates that the improvement in the operational level of the acquired company will enhance its sustainable profitability and long-term investment value [1] - The company also plans to acquire 38.38% of Wuhan Senfuri Technology Co., Ltd. for 8.8228 million yuan, becoming a shareholder in a high-tech enterprise focused on non-destructive testing equipment [1] Group 3 - Following the completion of these two acquisitions, the company will transition from an aluminum profile manufacturer to a "materials + testing" dual-driven enterprise [2]
罗普斯金(0023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8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由非公司员工担任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和由公司员工担任并领取薪酬的非 独立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四)在公司兼任具体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待遇;未担任具 体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 ...
罗普斯金(00233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8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 权、经评估后的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财产作价 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包括: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证券投资及衍生品种交易,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以下证券投资不适用本 制度: 1. 作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2. 固定收益 ...
罗普斯金(00233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13:08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的职责、权限、行为,保证总经理充分行使 职权,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常设执行机构即经营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主持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重大决策,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与义务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 ...
罗普斯金(002333) - 委托理财制度
2025-08-26 13:08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 管理,确保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 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 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 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 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四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当履行的审议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
罗普斯金(0023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3:08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和《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
罗普斯金(00233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3:08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 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 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
罗普斯金(0023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3:08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 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
罗普斯金(0023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6 13:08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 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 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本细则第十八条规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深交 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股权管理等事务。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 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 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 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交所 报告;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深交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二章 任职资格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 ...